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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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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环境价格体系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08-9-1 9:20:05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保护环境既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也要有庞大的环保产业作为支撑。如何充分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打造环保产业、促进环境保护,是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环保产业是一个充满生机的朝阳产业
环保产业是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联合国环境计划署指出,现代环保产业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污染治理,产业开发领域日益拓展,其内涵已经延伸到防止和减少污染、节省能源和减少资源投入等新领域,并带动了多种新的产业和服务的开发和成熟。环保产业是最具生机和活力的产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目前全球环保产业年产值约为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8%,远远超过全球经济增长率,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经济新增长点。在发达国家,环保产业受到普遍重视,并且成为许多国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达国家环保产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环保产业总产值已占发达国家GDP的3%,其中70%由环境污染治理及预防所贡献。美国环保产业年产值已达1800多亿美元,日本环保技术已同电子技术、汽车技术并列为三大先进技术,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我国一直重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将保护环境定为基本国策,并明确提出了发展环保产业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迅猛发展,“十五”期间发展速度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东部沿海、沿长江以及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环保产业蓬勃兴起,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环保产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产业初具规模,结构逐渐完善。“十五”时期我省环保产业年收入达510.9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0%,领域涵盖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洁净产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二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拥有科学管理制度、掌握先进技术的环保企业在市场中成长迅速,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的力度不断加大;三是项目产业化投资加大,专业化运营水平提高。“十五”以来我省新建的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大部分均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投资模式运作;四是技术交流活跃,合作领域拓宽。通过合资、合作、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引进了一批国际、国内先进的环保技术。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落实和各项环保规划的实施,我省环保产业必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必将发展壮大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价格政策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省环保产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行业规范以及政策、标准、行业服务等支持体系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多种经济手段,大力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既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有利于为我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与技术保障。
运用经济手段扶持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是国际的通行做法。美国各州近年来越来越多地使用绿色税收和绿色收费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如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征税、以各种税收奖励制度促进清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等。日本政府则通过强化排污费的征收来促进污染防治,并采取财政补贴、减免税政策、低息贷款、折旧优惠以及奖励制度等优惠政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
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在我省有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初期,我省大胆冲破传统僵化的计划价格体制,把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和基础设施推向市场,在全国率先创立“以业养业”价格机制。通过把电力、电讯和交通运输业中的路、桥等基础设施推向市场,由市场主体引资、集资、贷款兴办产业,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作为这些产业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保障,推动了这些产业的协调快速发展。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临的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我们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吸取改革开放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积极构建环境价格体系,充分运用价格政策筹措资金,大力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关键就是要构建覆盖全面的环境价格体系:一是环境使用价格。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企业或个人购买环境资源容量所支付的价格,它体现了“使用者付费”的理念。按照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排污权初始价格和排污权交易价格两类。排污权初始价格是指政府根据环境资源容量制定排污权初始指标,污染排放企业为拥有这些指标而向政府支付的价格,它属于一级市场价格。排污权交易价格是指企业进入交易市场对排污权进行买卖所支付的价格,它属于二级市场价格。二是环境损害价格。指污染物排放未经有效处理,对环境造成破坏后,政府强制污染者对环境损失作出的补偿价格,它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理念。按照排放污染物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电磁辐射排污费、光污染排污费、废弃物海洋倾倒收费等。三是污染物处置价格。指为降低和消除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污染物排放者对污染物处置所支付的成本补偿费用。对污染物排放者来说,它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理念;对处置者来说,则体现了“保护者受益”的理念。按照处置的污染物不同,可以分为: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固体废物处理收费、脱硫电价、脱硝电价、成品油清洁剂加价等。
当前构建环境价格体系的重点措施
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政府投资、收费维持”阶段,环保设施建设完全依靠政府投资,价格政策主要筹集环保设施日常运行所需的资金;
二是“财政退出、微利经营”阶段,价格政策不仅要筹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所需的资金,而且还要确保投资者有一定的盈利;
三是“商业运转,正常利润”阶段,价格政策不仅要筹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所需的资金,而且还要确保投资者获取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随着环保产业自我发展能力的不断增强,政府的“有形之手”将会逐步退出。当前,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政府要通过价格政策促使其获得更大发展,必须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要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支持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最近,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实行污水处理费最低标准、规范征收使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2008年底珠三角地区、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别不得低于每吨0.8元和0.5元。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执行力度,强化征收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二要加快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扶持垃圾处理产业发展。对城市生活垃圾,要创新收费方式,加大收费收缴力度,确保收费到位。对农村生活垃圾,要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置”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并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收费补偿机制。对医疗垃圾,要按照“多产污多付费”原则,采取按床位计收和按重量计收相结合、定量和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地制定各类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对一次性塑料饭盒等白色污染,可考虑向生产厂家征收回收处置费,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电子垃圾也要建立相应的收费管理办法,扶持相关垃圾处理行业发展。三要探索建立环境价格交易市场,推动全省环保服务业发展。目前我国环境交易市场化程度仍不高,企业信息不对称,相关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存在严重的价值低估现象。作为全国环境容量资源稀缺省份的广东,应加快探索建立与本地区经济规模相称的环境价格交易中心,建立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节能减排技术等为主要品种的交易平台,发掘环境权益交易项目价值,推动本地环境权益交易的市场化进程,并以此带动全省环保服务业发展。
四要改革排污费制度,鼓励与节能降耗产品和技术相关的环保产业发展。大幅度提高排污费标准,并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差别排污费,对我省的石化、陶瓷、造纸、印染、建材等重污染行业实行加价政策,在一般污染企业排污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加收,且加收比例逐年递增,促使高污染行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主动治污,减少污染。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要研究出台对排气量2.0以上的大排气量车辆和国I标准以下的高排放车型收取机动车尾气排污费。对建筑施工扬尘、噪声、电磁辐射、光污染等也要加快研究制定收费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研发先进治污技术,促进环境保护。
五要制定综合利用资源的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对风力、生物质能、垃圾焚烧等技术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补偿发电成本、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上网电价。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政策。落实再生水生产用电优惠电价,降低再生水生产成本和价格,鼓励和引导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建立环境价格体系、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任务艰巨,必须有坚强有力的思想观念、组织领导、法律制度作保障。要树立环保理念,破除长期以来认为环境资源是无偿的、取之不尽的错误观点,牢固树立环境是资源、环保是发展以及“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理念,使节能降耗减排、环境保护治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一系列机制,保障各项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的落实。要完善法制保障,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落实环境价格政策的责任,将以往执行环境价格政策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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